一、幼儿园
各区教育部门可依据三个条件设定先后顺序:
-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
-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
在妥善安排上海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非沪籍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公办幼儿园会优先安排本市户籍,也会有大致的录取顺位:
- 1. 人户一致
- 2. 集体户口/人户分离
- 3. 非沪籍,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值
- 4. 非沪籍,居住证未达到标准分值5. 港澳台
若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
二、小学
2026年入学条件这样规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6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三、初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
-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入学条件同小学新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家长须向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中考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 1. 居住证积分达标: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学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 2. 海外人才子女: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学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3. 父母一方是上海户籍:学生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现属本市常住户口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23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符合此类的学生须具有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连续满3年《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现属本市常住户口父(或母)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 4. 父母一方是在沪博士后: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学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 5. 父母一方是驻沪机构工作人员:学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6. 在沪台胞或港澳永久居民:学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7. 经认定的华侨子女:学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8. 在沪定居的外籍人员子女:学生为在沪定居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上海随迁子女升学,核心贵在提前规划,证件有效期、社保连续性、积分办理都需要长期维护。希望这份全阶段汇总,可以帮各位家长避开升学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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