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制度,目的是对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境内来沪人员进行量化评价,根据个人学历、年龄、社保、职称、贡献等指标折算分值,差异化提供公共服务。该制度落地实施后,成为非沪籍家庭子女在上海就读中高考的重要门槛,同时也是居转户的前置基础证件配套制度。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申请当月正常缴纳上海职工社保,并且前 12 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保满 6 个月(补缴不计入);由上海注册用人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无法单独提交积分申请。
三、积分指标体系
积分指标分为四大类: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
1. 基础指标: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在沪缴纳社保年限。教育背景与职称技能二选一积分,不可叠加。年龄最高 30 分;学历最高 110 分;职称技能最高 140 分;社保每缴满 1 年积 3 分。
2. 加分指标:紧缺急需专业、社保基数、投资纳税、远郊工作居住、表彰奖励、配偶沪籍等项目。
3. 减分指标:提供虚假材料、刑事记录、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形按规则扣分。
4. 一票否决指标:存在严重刑事犯罪、提供重大虚假材料等情形,直接不予积分。
四、积分达到 120 分可享受待遇
1. 同住子女可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参加上海市中考、普通高考;
2. 子女可在上海参加少儿医保;
3. 持证人可在上海办理机动车上牌、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4. 可参与上海部分职业资格考试;
5. 不直接等同于上海户口,不等于居转户资格。
五、积分有效期与续签
《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有效期与居住证保持一致,居住证到期未签注,积分同步失效。居住证完成签注后,单位可重新申请积分复核。工作单位变更,需要由新单位重新办理积分转移申报。